后的黑金大門,緩緩被人從外面關上。
沈朝惜偏著頭,收回視線,往前看去。
就看見富麗堂皇氣氛顯得抑的書房,一尊鑲嵌著黑金的金蟾玉石,雕刻工藝細,顯眼的擺在書桌正前方。
接著映沈朝惜那雙眼睛的,是一只戴著黑佛珠的蒼老的手腕,在東洲,這位W集團的掌舵人被人稱呼為“老佛爺。”
據說,他年輕時靠著一本領狠勁兒打下東洲的家業,手段狠辣,手上的人命數不勝數,犯下殺孽,才導致他膝下的一雙兒,全部慘死在仇家的手中。
佛有云,殺孽重,需要金盆洗手放下屠刀,用余生去懺悔,所以他的右手上常年帶著一串黑的佛珠,手腕上爬滿了青筋和細紋。
“嗯。”老佛爺的聲音渾厚,還帶著一蒼老的氣息。
與他的嚴肅面容所不符合的,就是他的那雙深黑的眼睛,像是枯葉堆滿的樹下,發現的半截古老的朽木。
“聽說,你帶著人去了趟沙城,是有什麼收獲嗎?”
這大概就是他居高位掌舵者的威嚴,即使年近古稀之年,他坐在集團部,沒有親自去沙城,也能從各方手底下的勢力聽到他想要的消息。
“您都知道了。”
沈朝惜并不打算瞞,因為知道老爺子已經全部知道了。
否則,就不會從一回來踏進W集團總部的大門,就有人告訴,老爺子早已經等在這里。
“阿曦,關于這件事,你沒有什麼想跟我說的麼?”
老佛爺一雙深黑蒼老的眼睛,瞳眸深邃,好似枯木一樣著年邁的氣息,落在的臉上。
與目對視。
那一刻,沈朝惜的眼神暗了一瞬,抿著,略微低下來頭,對老佛爺說。
“您是責怪孫,在沙城私自殺宮夏黎,沒有事先告訴您。”
這位W集團的大小姐手狠毒,那可是得老佛爺真傳的。
從小就跟在老佛爺邊,五歲起學會拿槍,還在羅米亞叢林里單獨殺過獵狗,豺狼,對于來說,殺人如螻蟻。
所以這樣的一個大小姐脾氣的宮神曦,絕對不可能在宮夏黎設計要殺害以后,還能饒過宮夏黎一命。
從決定殺人的那一刻,可不會管對方是誰。
哪怕宮夏黎的母親是“爺爺”名義上收養的義,也毫不會留!
但知道,殺了宮夏黎,即使能將那晚知道沙城事全部真相的人都滅口,瞞過宮夏黎的母親,以及W集團眾多人的眼,也不可能過得了老佛爺這關。
> 不可能瞞著,也瞞不住。
就在沈朝惜站在書房,稍微抿,低垂著眼睛,面對氣勢威和視線都落在上的老佛爺的時候,忽的,就聽到老佛爺年邁沉的聲音,從的前方傳來:“錯!”
老佛爺捻著手里的佛珠,一雙漆黑的眼向,“阿曦,這麼多年,我培養你,不是為了讓你學會低頭的。”
“人,你殺得好。”
早在還在沙城的時候,為W集團掌舵人的老佛爺,就已經收到了從沙城傳來的消息。
自然也就知道,宮夏黎也在沙城,并且以沙城的地下實驗設局,引這個孫去,想設法殺了。
他都知道,又好像什麼都不知道,沒有人,能猜得這位老佛爺的心思。
在明知道自己的孫有可能落陷阱,或是被人弄死在沙城,他都只是穩坐在W集團這個龍把椅上,不聲地安排了人繼續盯著。
他不相信他親手培養出來的人,會應付不了這麼小的一個危機。
“你為W集團的大小姐,就該有這樣的野心!”他是以為這次手殺了宮夏黎,是想在集團部除掉自己的絆腳石,就像宮夏黎想殺了,然后為W集團唯一的二小姐一樣。
老佛爺那爬滿褶皺細紋的眼角,緩緩下,漆黑蒼老的眼睛里出一欣賞的意味來。
他說道:“要不然,我也不會放心以后將整個W集團給你。”
隨即,他把玩著手里的佛珠,嚴肅的臉上難得多了幾分和藹之。
“我聽阿墨說,你在沙城了傷,傷得重不重?”
原來,他早就派人去詢問了余墨,并且將的況了解清楚了,才會在這等來,親自問的話。
“多謝老爺子關心,我沒事。”沈朝惜還是不敢掉以輕心。
關于是他的親孫卻還時常像一個外人一樣稱他為一聲老爺子,是因為小時候他對的嚴厲管教,怕被人知道的份以后,從而對下手。
所以這個老爺子的稱呼一直到現在,已經為了習慣。
想到上的傷,老佛爺也不多問在沙城的事,畢竟他了解的已經差不多清楚了,眼里閃過一的和悅的,對著說。
“行了,既然你人已經回來了,你就先回
去好好歇著吧。”
末了,他還補充了一句,捻著佛珠的手頓了下。
“好好養傷。”
“是。”
沈朝惜想著在這里,老爺子不代其他的事,便應聲,低垂下眼睛,緩緩往后退兩步,然后轉出去。
這時候大門被人打開,從外面進來一名穿著暗紫皮套裝,帶著耳釘,五端方凌厲,剪著一個男士寸頭的生從外面推門進來。
是老佛爺邊的得力干將,阿敏,在贏都這一帶就沒有不怕的人。
剛好在進來的時候,看到轉要出去的沈朝惜,眼神微沉,眸閃爍了一下。
低垂下頭,表示恭敬。
沈朝惜與而過。
W集團總部大樓,就好像在贏都這片奢華的高樓區域,在這樣一個城市遍地都是銷金窟供人玩樂的地方,拔地而起,恢宏而契闊。
明的玻璃大廈,白天黑夜都是燈刺眼,亮如白晝,直升電梯從高樓層下來,在大廳里等候的余墨,在看到電梯門打開,沈朝惜從電梯里走出的一瞬,他抿著薄,從上去就一直繃著的廓下頜線,明顯松了幾分。
沈朝惜沒說話,他也就沒有多問,跟在邊往總部一樓走去,當他們乘坐的電梯停下,到達集團底部一樓的時候,在大廳里沈朝惜被人攔住了去路。
“宮神曦!”
沈朝惜看到來人,沒搭理他,作勢就要走,男人帶著人追上來,敞開手臂罵道。
“臭人,我你呢你聽沒聽見!”
余墨就在的邊,看到來人上前出聲挑釁的一瞬,眸冷下來。
當即就要出手,被沈朝惜攔住。
這里是集團總部,不好在大庭廣眾之下,跟他起沖突。
豈料,對方像是覺得怕了似的,玩味的口吻問:“宮神曦,我朋友阿黎呢?”
男人就這樣帶著人擋在的面前,手里摘下墨鏡,慵懶般拿在手上,一副笑得桀驁氣的樣子,霸氣堵住了的去路。
他在W集團部人送外號:“關二爺”,他是宮夏黎談了好多年的男朋友,據說是以前開地下賣場生意起家,在東洲名氣不小,混得不差。
也就跟宮夏黎兩個人,一直眼的盯著這個集團大小姐的位置,畢竟有在,有這個W集團真正的繼承人在,集團產業再大也不會落在他們手里。
宮夏黎很早以
前就想除掉了。
但這個所謂的“二爺”很奇怪,在集團里,總是自以為是的,以為自己很帥很了不起,一邊著宮夏黎,一邊三番五次的背地里擾宮神曦,可能是覺得宮神曦長得,跟宮夏黎待在一起多年食髓知味,有些玩膩了,又或許是男人的劣難改,就是喜歡當狗。
吃著碗里的,看著鍋里。
但他的,是絕對非正常人類的,他是通過以跟宮神曦作對,或者跟他自己的朋友宮夏黎聯手起來找的麻煩,消遣玩弄為樂。
也不知道他哪來的狗膽。
“你的朋友,你來找我做什麼?”面對男人的出言不遜,沈朝惜扯了下紅,好脾氣的將目挪到了男人的臉上,只是看著他的眼神多了幾分不耐。
自從三年前出車禍,差點死在宮夏黎手里,回來以后就避免了跟宮夏黎明面上的沖突,雖然還是會有爭斗,算計,矛盾不斷,但至不會再像以前那樣,在今天這樣的場合,眾目睽睽之下去跟對手手。
所以宮夏黎的這位“男朋友”,大概是還不知道宮神曦的脾氣,秉,以為很能忍。
“喲?裝,來,你繼續裝!”
男人聽到的話,眉梢一挑,倒是看不出多對宮夏黎的擔憂,好似在借著這個由頭,故意來找沈朝惜的麻煩。
“沙城廢棄工廠的大火,是不是你放的?”
男人似乎早就猜到了什麼,他是特意等在這堵呢。
“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
沈朝惜冷漠的聲音,連一個正眼都不稀罕給他,側就要走。
話音剛落,男人的眉眼間陡然溢出一的戾氣。
“行,你不知道是吧?這世界上有的是人知道!”他笑容氣的一張臉,對著邊人打了個響指,立刻有人將一名穿著黑西服的男人帶上來。
正是沈朝惜邊的人。
他是那晚從沙城回來,原本要給開車的司機。
但是余墨看到了傷,緒不佳,就讓司機坐其他的車,他親自開車回來的。
此刻,這名司機被人打得鼻青臉腫,上都是,被帶到了沈朝惜面前。
后有人猛地一踹他的膝蓋,“嘭”一聲跪了下來。
“唔唔唔……”黑膠布,封住了他的,只能發出斷斷續續的聲音。
這一幕,落在沈朝惜眼里。
而這,是對的挑釁!
沈逐溪離經叛道活了二十八年,突然聽說自己有個未婚妻。傳聞葉家千金葉涼美則美矣,只是(性xing)格木訥不茍言笑,無趣的像一杯白開水。眾人心知沈少向來反骨不好拿捏,都擦亮眼楮等著好戲。果然沒過多久,沈逐溪抗婚的消息傳遍圈內。一次宴會上,葉涼端著香檳與身旁男人談笑風生。變換的燈光下,一顰一笑皆是嫵媚撩人。好友正準備祝賀沈逐溪(脫tuo)離苦海,卻見他冷著臉走過去,霸道地摟住葉涼的腰大步離開宴會廳。-後來在訪談中,沈逐溪被問到做過最後悔的事是什麼。他微微一頓,某人明(艷yan)的面容竄進腦海。沈逐溪想起自己曾經放話︰這輩子都不會喜歡葉涼!然而現在……媽的,臉疼。他愛的要死!沈逐溪見識過千姿百態。直到看見葉涼這座冰山在他眼前融化,此後再沒別的能驚(艷yan)到他。
【追妻火葬場+修羅場+破鏡不重圓】【已完結】 被逼流產後,時念念毅然提出了離婚。男人嗤之以鼻,以為是女人耍的慾擒故縱的把戲,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世人皆知,時念念愛秦靳川愛得要死,無論被秦靳川如何羞辱,被人如何嘲笑,都始終不肯離開。秦靳川自信滿滿,不出十天,時念念就會哭著求他復合。然而十天過去了,一個月過去了,時念念始終沒有出現。再見時,時念念已經光芒萬丈,三個優秀的男人為她如痴如醉。
【喵喵+腹黑+可愛流+養成】 一場車禍,喬木木居然變成了一只貓,還是一只長相甜美的貓! 幸好她及時給自己碰瓷了一條金大腿,每天只要撒撒嬌、踩踩奶,從此喵生無憂。 后來,喬木木發現只要和金大腿親親,她就能變成人。 從此金大腿榮升工具人。 直到某天晚上,喬木木剛親完人準備跑路,一只熾熱的大掌掐著她的腰往下壓。 黑暗中,男人睜開的黑眸毫無睡意,嗓音低沉帶笑,“占了這麼久的便宜,是時候給我個名分了吧?” 喬木木:!!!誰來救我!
簡介: 失憶的她以為自己不過是少帥白月光的替身。為求一世溫飽,甘願做被他囚禁的玩物。真相大白後,她浴火重生,步步為營,像一朵妖豔的罌粟,在他懷中再次盛放,卻隻為索他的命……禁欲病嬌少帥VS黑化複仇千金“雲靜姝,我要不到你的心,也要囚著你的人!”“蕭弈崢,我隻想要你的命!”烽火亂世,上演最極致的愛與恨。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