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如詩知道,找到盟友了。
此時,易如詩端著紅酒,笑容滿面的往余依靈這裏走來:「余小姐……」
「誰啊?別阿貓阿狗都往我這湊。」余依靈一臉高傲準備轉就走,對於這種搭訕討好的人一向都是看不起的。
「喲,帝城第一名媛?呵呵……」余依靈眼神諷刺的打量著易如詩。
易如詩的那一場婚禮他多多還是有聽說的,只是不知道冷昊天就這樣帶著易如煙去領證了。
「我是易如煙的敵人呀,敵人的敵人應該是可以為朋友的。」易如詩優雅微笑著,面對余依靈的諷刺還是淡定的。
易如詩知道,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對付易如煙。
余依靈聽易如詩這麼一說,這住了正要往前走的腳步,然後轉看著,片刻,便笑了。
於是,們倆個人聚在一起聊天去了。
冷昊天帶著易如煙找了一個偏角落的地方坐下來:「你先坐好,我幫你拿一點吃的給你,大概需要吃些什麼?」
「我跟你一起去吧。」易如煙起準備跟冷昊天一起去。
「坐好,你穿著高跟鞋走路不方便,我幫你去拿。」冷昊天用命令的語氣對易如煙說著。
這命令的語氣卻讓易如煙心窩暖暖的。
一個如此古板的男人居然有這麼細心的一片。
「好。」既然冷昊天心冬穿高跟鞋,那就讓冷昊天為效勞好了。
「那你隨便幫我拿一點吧,你覺得好吃就好。」易如煙也不計較了。
「稍等。」冷昊天說完就離開了。
易如煙看著這個男人高大拔的背影的時候,突然發自心的對自己說,既然已經結婚了,那就好好的過日子,好好的對這個男人。
有的時候,婚姻可以與無關的。
只要倆個人相敬如賓,相互理解與遷讓,也可以過好日子的。
易如煙現在是這麼想的。
易如煙也相信,即使冷昊天心裏沒有,他肯定也可以做個好丈夫的,而也可以做個好妻子。
很快,冷昊天給易如煙拿了好多吃的:「你先慢慢吃,我有幾個生意上的老客戶,去打聲招呼,你就乖乖的坐著哪都別去,知道嗎?」
冷昊天就像叮囑小孩子一樣的叮囑著。
「好。」易如煙甜的看著他笑著點頭。
「嗯。」冷昊天角輕揚,離開了。
冷昊天離開,易如煙埋頭吃著,彷彿這裏的一切與無關,確實是了,此時眼裏只有這些食。
「如煙。」羅明宇的聲音響起,易如煙還沒抬頭就皺了皺雙眉。
易如煙抬頭,半瞇雙眼一臉厭惡的看著羅明宇:「渣男,請遠離我。」
「珍生命,遠離渣男。」易如煙說完起就準備離開了。
因為,易如煙看羅明宇那副樣子是不準備離開,既然他不走,易如煙自己走。
「如煙,你聽我解釋。」羅明宇哪這麼容易讓離開,手拉住了他的手臂,易如煙厭惡的甩開,沉著臉道:「噁心,臟,別我。」
。
沈逐溪離經叛道活了二十八年,突然聽說自己有個未婚妻。傳聞葉家千金葉涼美則美矣,只是(性xing)格木訥不茍言笑,無趣的像一杯白開水。眾人心知沈少向來反骨不好拿捏,都擦亮眼楮等著好戲。果然沒過多久,沈逐溪抗婚的消息傳遍圈內。一次宴會上,葉涼端著香檳與身旁男人談笑風生。變換的燈光下,一顰一笑皆是嫵媚撩人。好友正準備祝賀沈逐溪(脫tuo)離苦海,卻見他冷著臉走過去,霸道地摟住葉涼的腰大步離開宴會廳。-後來在訪談中,沈逐溪被問到做過最後悔的事是什麼。他微微一頓,某人明(艷yan)的面容竄進腦海。沈逐溪想起自己曾經放話︰這輩子都不會喜歡葉涼!然而現在……媽的,臉疼。他愛的要死!沈逐溪見識過千姿百態。直到看見葉涼這座冰山在他眼前融化,此後再沒別的能驚(艷yan)到他。
【追妻火葬場+修羅場+破鏡不重圓】【已完結】 被逼流產後,時念念毅然提出了離婚。男人嗤之以鼻,以為是女人耍的慾擒故縱的把戲,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世人皆知,時念念愛秦靳川愛得要死,無論被秦靳川如何羞辱,被人如何嘲笑,都始終不肯離開。秦靳川自信滿滿,不出十天,時念念就會哭著求他復合。然而十天過去了,一個月過去了,時念念始終沒有出現。再見時,時念念已經光芒萬丈,三個優秀的男人為她如痴如醉。
【喵喵+腹黑+可愛流+養成】 一場車禍,喬木木居然變成了一只貓,還是一只長相甜美的貓! 幸好她及時給自己碰瓷了一條金大腿,每天只要撒撒嬌、踩踩奶,從此喵生無憂。 后來,喬木木發現只要和金大腿親親,她就能變成人。 從此金大腿榮升工具人。 直到某天晚上,喬木木剛親完人準備跑路,一只熾熱的大掌掐著她的腰往下壓。 黑暗中,男人睜開的黑眸毫無睡意,嗓音低沉帶笑,“占了這麼久的便宜,是時候給我個名分了吧?” 喬木木:!!!誰來救我!
失憶的她以為自己不過是少帥白月光的替身。為求一世溫飽,甘願做被他囚禁的玩物。真相大白後,她浴火重生,步步為營,像一朵妖豔的罌粟,在他懷中再次盛放,卻隻為索他的命……禁欲病嬌少帥VS黑化複仇千金“雲靜姝,我要不到你的心,也要囚著你的人!”“蕭弈崢,我隻想要你的命!”烽火亂世,上演最極致的愛與恨。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