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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卿卿》 第三十一章

太子妃喜歡什麼樣的人?

風昭然:“有勞七弟掛懷, 子在家從父,出嫁從夫,自然是孤在哪裏, 太子妃便在哪裏。”

慶王笑了一聲,忽地以刀鞘挑開了車簾。

薑宛卿下意識想往風昭然

“本王聽說皇嫂原本打算留在宮中,想來慶州路遠, 皇嫂這等花容月貌的人哪裏經得起這般長途跋涉?”

慶王微笑道, “皇嫂不如隨本王回去,照舊在東宮做安安穩穩的太子妃,日日是錦玉食,不比跟著皇兄餐風宿要強得多?”

“王爺聽岔了。”

薑宛卿克製住了想躲起來的衝, 這世上並沒有什麼地方可供躲藏,恐懼與麻煩皆要靠自己去麵對。

“妾起先是怕自己拖累殿下, 後麵一想,夫妻本是一,妾怎能獨自留在宮中?是以還是決定追隨殿下。”

慶王顯然是從東宮眼線那裏得知了薑宛卿早上拒不隨行的堅絕,循循善道:“皇嫂莫怕,本王是得了貴妃的諭令, 皇嫂隻管隨本王回去, 沒有人敢說二話。”

薑宛卿道:“多謝王爺好意, 妾心意已決, 無論天涯海角, 皆願追隨夫君。”

“夫君”兩個字落進風昭然耳朵裏,他的眸子微微閃一下。

不知道為什麼,就覺得這兩個字甚是聽。

他低低咳嗽了一聲。

莫雪鬆上前, 行禮道:“王爺, 末將等奉命送太子殿下出城, 不好多作耽擱,還請王爺見諒。”

慶王盯著薑宛卿:“皇嫂,這可是你最後一次留下的機會。慶州路遠,前途未卜,皇嫂可莫要後悔。”

薑宛卿垂下眼睛:“妾無悔。”

慶王終於悻悻然放下了簾子。

馬車催,駛向城門。

其實已經悔青了腸子。

上一世或許是因為一心求著跟風昭然一起去慶州,慶王並沒有攔路之舉,完全沒有想到有此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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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在京城本跑不掉,就多帶些東西出來啊,那些純金的首飾還全留在東宮裏!

恨得直擰袖角,風昭然忽然出手,覆在的手上。

天寒地凍,他的掌心幹燥而溫暖。

“別怕。”風昭然沒有回頭,依然是正襟危坐,直視前方,但聲音微微溫和,“這世上從來沒有什麼地方會比京城危險。”

薑宛卿悄悄把自己的手收回到袖子裏來。

……才不是。

*

慶州離京城以南八百餘裏,越往南走,風勢越小,吹在臉上也不再如同刀割,但雨卻一天接著一天,空氣冷得像針刺似的。

上一世南下路上無風無浪,薑宛卿的印象裏每日裏隻是趕路、休息,次日再接著趕路。

這一次好不容易等到天晴,車隊在驛站安頓下來之後,薑宛卿說要去集市逛一逛。

莫雪鬆安排了兩名羽林衛隨行,然後來向風昭然回稟,笑道:“人到底是人,這種時候了還有心逛街。”

風昭然抬起眼:“集市在哪兒?”

莫雪鬆:“……”

頭幾天薑宛卿為自己留在東宮的財產沉痛哀悼,確實是整日哭喪著一張臉。

後麵想想,俗話說上什麼山砍什麼柴,穿什麼鞋走什麼路,在京城悄悄走人的計劃失敗了,還有別的機會。

——明天六月,黃河泛濫,風昭然立下軍令狀前往治水,讓人送回薑家。

就是在那條路上遇上了流匪,表哥為救而死。

這一世宋家可不會再牽連了,也不會再踏上那條回京的路,隻要做出一個死於匪患的假相,便可以金蟬殼。

這樣可比在京城耍花招還要來得徹底。

主意一定,人也定了,那些金子帶不出來就帶不出來吧,人出來了才是最要的。

此裏是京城與慶州之間必經的一小城,集市一個月裏隻有三四次,今天天放晴,百姓們都把自己曬的幹菜、織的布拿出來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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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下人織的布未經染,一灰樸樸的,經緯裏還有眼可見的棉籽,但拿在手裏沉甸甸的,最是結實耐穿。

“多錢一匹?”薑宛卿問。

賣布的是位大嬸,薑宛卿一錦緞,鮮,怎麼看也不像是會買布的人,因此呆了好一會兒才試探著出兩手指:“兩百文。”

“大嬸你不是來賣布的,是來宰人的吧?”薑宛卿道,“一百文,你這些布我全要了。”

大嬸瘋狂擺手:“那不那不,我要虧死了。”

薑宛卿沒說話,毫不猶豫地放下布,轉便走人。

這一轉,就看見了風昭然站在後不遠,也不知來了多久。

“算了算了,”大嬸大後麵道,“看姑娘飾不凡,是個貴人,小人就虧本做姑娘這一回生意,一百五十文!”

薑宛卿:“一百二十文。”

大嬸:“哎呀,你這姑娘,你頭上那金簪子就夠幾百匹布了,非得跟我計較這十幾二十文錢!”

“怎麼大嬸的錢是錢,我的錢便不是錢?”薑宛卿道,“一百二十文,能拿我便拿了。”

“拿去吧拿去吧,”大嬸一臉疼,“我權當開個張。”

薑宛卿手跟羽林衛借錢,手上沒有這些零錢。

羽林衛的錢還未掏出來,一角銀子已經扔到了大嬸的攤子上。

那銀子潔耀眼,足有二兩之多。

薑宛卿抬眼一看,是風昭然。

大嬸拿在手裏又是喜歡又是發愁:“這……這我哪裏找得開?”

“不用找了。”風昭然道。

大嬸又驚又喜,一時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善人啊,大善人啊!”

“……”薑宛卿拉著風昭然走遠些,低聲道,“……殿下,你這麼一弄,妾在這條街上就沒辦法講價了。”

風昭然:“你是薑家的兒,哪裏學來這討價還價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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薑宛卿很想說,上一世拜你所賜。

但最終還是道:“天生就會,其實這布隻值一百文,一百二十文已經是我手下留了。”

畢竟現在咱算有錢。

風昭然微微低了低頭,一笑。

薑宛卿上一世就發現了,他好像很不習慣自己笑,每一回出笑容之時,總是要先低一低頭,而且幾乎都是一笑即收。

比如此時,他抬起頭來,臉已經很是平靜尋常:“你買這種布做什麼?”

“自然是做服。”

風昭然皺眉思索了一下:“眼下風行這種布料?”

“……”薑宛卿:“……嗯。”

綢錦緞雍容華貴,寬袍大袖飄逸出塵,但加起來都不如一套土布裳結實耐。上一世裏,薑宛卿才上了一回山,裳就破得不樣子了。

薑宛卿先去了一趟當鋪,把金釵和金耳環一半換了碎銀子,一半換了銅錢。

永遠是最好當的,按市價折算,叟無欺。

“還要買什麼?”風昭然問。

薑宛卿看他一眼:“殿下不會是打算陪妾逛街吧?”

一句“不是”已經習慣到了邊,風昭然斟酌一下,道:“孤來察民。”

此言並非撒謊,他確有此意。

但陪逛街,也無不可。

可行,這次心中沒有絞痛。

薑宛卿隻覺得他像是鬆了口氣的模樣,好像剛回答了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既是察民也不好說什麼,接下來又買了棉鞋棉襖棉被,且囤了好幾袋鹽與麵

幸虧風昭然也帶了幾個羽林衛來,一行人方搬得了這麼多東西。

連風昭然手裏都提著兩大袋幹菜。

太子殿下的手這輩子就沒有拎過幹菜,以至於神有點茫然:“你買這些做什麼?”

“自然是有用。”

薑宛卿手裏抱著兩隻枕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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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樣都有用。

東西采買的差不多了,唯一的憾是因為風昭然那一下大手筆,整個集市的人都不得這位大善人來打賞,價錢得一個比一個高,害還起價來事倍功半,著實費勁。

下回逛街一定不能帶著這個人。

薑宛卿暗暗決定。

懷裏的枕頭頗高,擋住了左邊視野,一名行人眼看就要和撞上,風昭然手便將往自己前一拉。

作頗大,薑宛卿一頭撞進他懷裏,險些撞到他肩上的傷口。

“對不住對不住……”

險些撞上的是一名年書生,上背著笈箱,後跟著一名老仆,也是背行囊,看上去像是赴京趕考的書生。

“是在下魯莽,衝撞了姑娘,還姑娘見諒。”

書生相貌清秀,一徑賠不是,“姑娘有沒有傷著哪裏?在下略通醫,可以為姑娘診治。”

薑宛卿莫名覺得這名書生眼,好像在哪裏見過,卻又一時想不起來。

正要說一聲“不妨事”,風昭然忽然開口道:“那再好不過,我家娘子弱,被你衝撞,頭暈目眩,十分不適。”

說著一手摟住薑宛卿的肩,還輕輕薑宛卿的頭發。

薑宛卿非常清楚風昭然從不喜歡這樣的親近,上一世偶爾靠近他,他都很不自在。

雖然不知道他為什麼要跟故作親,但能讓風昭然演戲的顯然不是小事,即便半點也沒撞到,薑宛卿還是弱無依地將頭虛虛地擱在風昭然的肩上。

“在下理應效勞。”

書生就這麼加了他們的隊列。

薑宛卿上輩子上路就在馬車裏,下車就在驛站中,從來沒有出來過,本沒上這一出,一時間有點不著頭腦。

風昭然微微湊近,那模樣像是低聲詢問狀況,但薑宛卿聽他低聲道:“看後麵。”

薑宛卿借著理鬢角的作略回了回頭,就見後麵三三兩兩的行人中,有幾個作農夫打扮的壯漢,正不遠不近地跟著他們。

“……”

薑宛卿上一世跟農夫打過不道,一眼便看得出來這些人不是種田的。

他們一直盯著那書生,顯然是衝那書生來的。

那書生薑宛卿越看越悉,但就是想不起來在何時何地見過。

越是想不起來,便越是忍不住看了又看。

風昭然握在肩上的手忽然,低低道:“別看了,那是位姑娘。”

“!”

薑宛卿想起來了。

慶州姚城縣丞沈懷恩,在治水之時提出了雙層築堤之法,其子沈慕隨侍在側,出力不。風昭然那時已經登基,論功行賞,封沈懷恩為慶州太守,沈慕為工部侍郎。

但沈慕沒有接這個職,坦承自己乃是子之,一時被稱為當世奇子。

風昭然沒有治沈慕的欺君之罪,反讓去見皇後。

當時人們都說風昭然這是打算將沈慕納後宮。

薑宛卿那時病得還不那麼厲害,就在後宮召見了這位沈姑娘。

沈姑娘原名沈慕兒,與父親走遍了天下名山大川,繪過水紋圖形,於治水一道甚有造詣,不弱於男子。

薑宛卿聽講述山川河澤,雖不能至,心卻向往之,像是隨著沈慕兒在山下遊曆了一遍。

那段時間很喜歡召沈慕兒宮,直到病得實在坐不起來了,才不得不停止。

那大約是離世前最後一段有趣的時

當時沈慕兒被封為縣主,宮拜見皇後,自然要按品大妝,胭脂施得嚴實,且沈縣主化妝的技顯然不如治水的技,眉描得太彎,塗得太小,總之與此時的男裝模樣相去甚遠,薑宛卿一時竟沒認出來。

男裝的沈慕兒清秀中著英氣,顯然比那嚴實的妝更適合

薑宛卿忍不住朝微微一笑。

沈慕兒微微有些意外,還不知道自己的已經被穿了,隻見這位小娘子明豔,容照人,被夫君摟在懷裏,一看便是在閨閣深養著長大的,沒想到膽子倒是大。

但這笑容明朗溫暖,像是旅人長途跋涉後送到麵前的一盞熱茶,讓人見了心中十分妥

沈慕兒便也點頭回禮,報之一笑。

風昭然突然加快了腳步。

長,步子本來就大,原是順著薑宛卿的步子慢慢走,此時步子一快,薑宛卿便有點跟不上了。

好在他一直摟著的肩,算是半扶半帶,薑宛卿倒也沒那麼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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