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皮
三人沒有耽擱,立即原路回返。諾依然不知疲憊地跑前跑後,間中警示了兩次,讓他們得已功避開兩頭腸轆轆的野。如果不是昨晚吃了一個苦紫麻,今天早上又在百耳那裡混了頓,只怕他的力本支持不了這麼大的運量。在百耳遠遠看到一頭渾長滿黝黑尖刺約有小山那麼大的異後,大冷的天仍出了一冷汗,終於知道允為什麼要帶諾一起了,更加明白前一日自己懵頭懵腦闖進山林的行為是多麼的愚蠢莽撞,同時又是多麼的幸運。
因此在回到部落分的時候,他毫不吝嗇地將與兩個兔大相連厚多的部位分給了諾和允,又將臟也均分了三份,自己留下了肋部位以及皮和頭。對於他這樣的分配,允和諾既意外又激,但也沒有客氣地推讓。在這個時候,誰又會嫌食多呢,尤其是人的食量又比亞大了許多倍,允家還有一個正在長怎麼吃都吃不飽的。
“這皮子我幫你硝吧。”在離開前,諾猶豫了下,對百耳說。
百耳一怔,還沒回答,允已經呵呵笑了起來,“百耳,就讓諾做吧,他硝出來的皮子又又暖和,圍在上絕對比你這塊梆梆的皮舒服。”他上還圍著百耳無償提供的皮,便已經開始嫌棄起來,一掃早前的沉穩,可見分到的事讓他心很好,與百耳說話也多了兩分隨意。
百耳失笑,將剛剝下的齧兔皮疊好雙手奉至諾面前,溫和地道:“那有勞了。”對於硝皮,他只是從老獵人那裡知道大概步驟,自己並沒親手做過,何況這窮得連老鼠都不肯顧的家裡也沒有硝皮需要的材料,有人願意幫忙,自然極好。
諾再次被他那與眾不同的舉止氣度給弄得僵了僵,尾都不知該做出什麼作。
百耳見他沒反應,先是不解,而後恍然若有所悟地一拍額頭,不好意思地道:“看我,該當由我送到府……府上去……才是。”一向說慣了的話在對方茫然的目下突然變得彆扭起來,但是他一時又想不起在這裡要用什麼詞代替貴府,府上更合適,於是只好著頭皮將話說完,卻不免有些結。
見他這樣,諾終於松了口氣,不再那麼拘,頭一便將他手中的皮叼了起來,轉一溜煙就不見了蹤影。
百耳默然,如果允能夠看到的話,定然能發現他耳正慢慢泛上一層紅。他不笨,這會兒自然反應過來諾不是如他所猜測的那樣因為形無法取走皮而窘迫,而是被他的言行給嚇到了。
“百耳,你以後還要進山嗎?”允問。他是個心思靈活的人,在諾與百耳的對話中已知齧兔的致命傷在哪裡,讓他明白到百耳靠的並不全是運氣。有著這樣乾淨俐落手法以及毒辣判斷力,且不缺膽量,哪怕是弱的亞人,也值得他冒險與之合作。
百耳想說然,話到邊立即反應過來,於是規規矩矩地換了一個是字。
“我和諾與你一起。”允不想下一次還要分食一個亞人打來的獵。雖然這次他沒有拒絕,且出過一些力,但心中其實並不是那麼坦然。只是生活所迫,無可奈何罷了。
“好。”百耳笑道,“我也正有些事想要向你請教。”
允窒了下,才猶疑地問:“你是說有事要問我?”雖然他能夠理解百耳與人流,以至於話說得古怪一些,但是總是冒出一些人聽不懂的詞語,也實在讓人頭疼啊。
“呃,是的。”百耳乾咳一聲,訕訕地應道。之前因為一直是獨自一人,所以還沒覺得,現在才發現自己習慣的說話方式在這裡著實顯得有些不合宜。
“什麼事?”
“想讓你給我說說林中都有哪些野,捕獵時需要注意些什麼……”對方乾脆,百耳也不忸怩,直接地問出自己想知道的東西。在原主記憶中,有關這方面的事實在很。他話沒說完,諾已去而複返,後還跟著化小豹子的穆。
聽到他們的聲音,允臉上出笑容,彎腰抗起兩家的,轉頭對百耳道:“你問的這個一時半會兒也說不完,什麼時候你來我的帳篷,我知道的都告訴你。”
百耳答應了,看他們走遠,突然發現差點忘了一事,忙大聲道:“允,你到家後,記得讓穆把我的皮送回來。”那可是他睡覺用的,雖然不好,但總勝於無。
允哈哈笑了起來,頭也沒回地擺擺手示意知道了。等百耳開始煮時,穆果然跑了來,帶著兩張皮,一看便知不是百爾那張,卻比他那張寬大好看多了。
“是諾讓我送來的。諾那裡有不這種皮,阿父把你那張扔了,說就算用來墊在地上坐也硌屁。”穆將皮放在百耳腳邊,傳達完阿父的意思,便撒跑了,連給百耳說話的時間都沒有,也許是怕他生氣吧。
百耳看著他小小的影消失在紛飛的雪花中,這才彎腰去拾地上的皮,當手指到那厚的皮時,心中一暖,角不覺浮起淡淡的笑。
******
百耳幾人打到一隻齧兔的消息在部落中不脛而走,在這雪季無事可做且又食缺的時候立即引起了不小的轟。不人持懷疑態度,畢竟一個亞人,一個瞎子,一個瘸子,怎麼可能在部落中健壯人都難以打到食的時候,獵到本來就狡猾難捉的兔,這聽起來更像一個笑話。人們之所以對這件事投以極大的關注,是出於好奇百耳怎麼跟這兩個殘廢的人扯在一起的,對他們之間的糾葛產生了各式各樣的猜測,並興致地期待著結局。最後會是誰退出?還是兩個人共同擁有那個亞?
百耳不知道自己了眾人茶餘飯後談論的主角,就算知道了也不會放在心上,他從諾那裡得到幾片邊緣鋒利的鱗甲,正尋著拿塊皮做件服穿。但是正如烹煮食一樣,對於做服他也是同樣不會,因此只能絞盡腦地回想以前所穿過的最簡單的服樣式,看能不能仿製出來。然而想了半天,正打算開始嘗試的時候,卻發現沒有針線,沒辦法,最終只好用鱗甲切割出一前一後兩片皮,在肩膀以及腋下兩側都用骨刺穿孔,皮索系住,勉勉強強做了個坎肩出來,兩條手臂卻依然著。就是這樣,已折騰得他滿頭大汗。
至於子……百耳有自知之明,不想浪費皮,於是只弄了一塊兜住部,同樣用皮索在腰兩側穿系住。仍然穿皮,不過割了兩塊裹住小和膝蓋,再做了兩個長及肘部的護腕,零零碎碎地算是將包裹了起來。雖然還有部分在外面,卻已比之前裹著整張皮時活方便和暖和許多。最主要的還是,下面不再涼颼颼的。只要等諾硝好兔皮,將之做披風,那麼這個雪季過得大約就不會那麼艱難了。做件披風,百耳認為自己還是能夠勝任的。
晚上穆來的時候,百耳正在用木頭做梳子,他實在是夠了又髒又又臭的頭髮,之前沒有功無可奈何,如今有了鋒利的鱗片,雖然握起來不太方便,但削起木頭來還是很俐落的。
穆提了一大皮包的苦紫麻來倒在百耳的帳篷裡。
“今天大家都到河對面去挖苦紫麻了,連那些能分到食的亞也去了。不過他們誰也沒有我的速度快。”他還沒長到能完全消除斑紋的臉上有一種緒著驕傲。
百耳笑了,但又有一分疑:“為何諸人……大家皆今日去挖?”難道這裡面有什麼原主不清楚的原因。
“我把苦紫麻能吃的事都告訴大家了啊。”穆理所當然地回答,目被百耳上奇怪的坎肩和護腕吸引,不由多看了幾眼。
百耳微愣,這種事不是遮遮掩掩先顧好自己麼,怎麼他倒是生怕別人不知道似的還到宣揚,那麼要是搶不過別人豈不是又要挨?他不是很理解這裡人的心態。但他本就不是很在意這種事,所以很快就拋到一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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