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簡直是不敢相信我自己的耳朵!柳龍庭竟然要我去祭祀山神!
“這祭祀山神不是要用未滿十三歲的小姑娘嗎?我這麼大個人了,山神也看不上啊。”我對柳龍庭說。
“當然可以,但凡是活了幾百上千歲的東西,對年齡的只是記個大概,十三歲與二十歲,外表看起來本就沒什麼區別,而使他們區分開來的,是特征,十三歲以下的孩子,通,你只要把你脖子以下的發都刮幹淨,扮的模樣,這才能以假真。”
這脖子以下的發,除了腋下不就還有那個地方嗎,柳龍庭一個大男人站在我面前和我說這些話,這頓時就讓我尷尬了。
“除了這個,還有別的辦法嗎?”我不好意思的問柳龍庭。
柳龍庭估計猜到了我心裡在尋思啥,反而不給我臺階下:“只有這個辦法最簡單,你要是不願意也行,我們明天一早就回去,畢竟我們也不缺這一單生意。”
那不行,這我都跟李來這山疙瘩裡了,要是忽然反悔,老人家對我得多失,而且又要多一個無辜孩子的生命。
算了,不就是剃個嗎?又不會條命,我剃就是了。
我答應了柳龍庭,李也給我去村子找剃刀,畢竟村子裡都沒什麼人住了,找了大半個晚上,只找回來了一把村民們逢年過節給死豬刮的刀。
我看著這把就跟我們水果刀沒啥區別的剃刀,此時我簡直沒辦法形容我的心,這麼大個的刀面,要我怎麼刮?
可是不刮也得刮,刮也得刮,看著那把剃刀,雖然是刮豬的,但也還被磨的很鋒利,算了,湊合著小心點用吧,而柳龍庭也我吩咐下去,祭典就在明天舉行。
棋盤村的祭祀活,辦的還是很正規的,不僅每年都有一次專門為了祭祀山神爺的節日,就連離村子不遠的山頂上,都建了好幾棟山神廟,每棟都要比村子裡人家的房子好看華麗,鑲金鍍銀,又是雕著瑞又是畫著凰的,好看的很,而十年一次的人祭典禮,也就是在這些山神廟裡舉行,儀式做完之後,就把要上供的孩子鎖在山神廟裡,供山神樂,直到下一次的祭祀的時候,將原先的骨收拾出來,放新的孩進去。
了解完所有的程序,柳龍庭不知道從哪裡出來一個丸子,給我說:“我不是這一帶山脈的仙靈,為了不提前引起山神的懷疑,我不能跟你一起上山,這顆麻沸丸,等你見著了山神,如果他想害你,你就騙他吃下去,能對他起到麻醉的作用,拖延一些時間等我上來救你。”
我拿著這顆足足有乒乓球大小的丸子,心想這麼大一顆,還黑乎乎的,就算是白給我幾百塊錢我都不想吃,更何況是山神?於是問柳龍庭:“那我要是沒有騙他吃下去,那怎麼辦啊,我會死嗎?”
“死倒是不會,不過,你肯定得陪他房一場,實實在在的當一回山神夫人。”柳龍庭說著這話後,聲音忽然朝我了些下來:“白靜,與其讓你被一個陌生的東西糟蹋,不如就在今晚,我們先做一場妙的事?我會溫的。”
柳龍庭說這話的時候,揚起手就向著我的下過來,我趕的一躲開他的手,將他手裡的那顆麻沸丸拿過來,說這可拉倒吧,他真是蛇胚,怪不得英姑說他不是什麼好玩意兒,要是被山神欺負還有我自己周旋的餘地,要是被他欺負,簡直是直接被啃的連骨頭都不剩。
見我拒絕他,柳龍庭也沒生氣,雙手背到背後,說話也正經起來:”明天上山後,一定要小心,我懷疑這山神每隔十年就要一個小姑娘,不是為了只當玩樂這麼簡單,他一定還有別的什麼目的。當然,不管什麼目的,你要保住你這條小命,我們降服了他就好。“
柳龍庭說的可真簡單,保住我的小命,靠這麼一顆大丸子嗎?我一想到我明天要怎麼騙這山神吃下這麼一大個的麻沸丸,我愁的連東西都吃不下。
我這邊決定下來後,今天晚上,村子裡的人一宿都沒睡,就把一切都準備好了。第二天天剛蒙蒙亮,村長他們安排了幾個來伺候我洗浴梳頭啥的。
這種待遇,我出生以來還是第一次經曆過,不僅幫忙洗澡,又給我化妝,還給我穿上白婚紗。我還很好奇這山裡辦婚禮不是穿紅服,一個告訴我說畢竟社會在發展,既然我是去和山神結婚,那就是穿婚紗,並且我這是要送死的意思,白婚紗,死人也穿白,我這服,是幹脆結婚喪事一塊辦。
洗完澡後,我就被送進一頂類似古代攆的神轎裡,一路上,伴著喇叭與嗩吶的吹奏,神轎抬我到山上的山神廟,在我從轎子裡出來之前,山神廟前已經有不人站著迎接我,門前擺著一堆白骨,估計是上任山神夫人的骨。
李不放心我,親手扶著我從神轎上下來,問我說要不要啊?如果沒把握的話,我們要不就先緩緩吧。
現在箭在弦上,想緩也沒得緩,我對李搖了下頭,說沒關系,如果我不代替祭祀,就沒辦法懲治那惡神。
一幫子村民象征的把我請進山神廟,但卻沒有很快的下山,而是還在外面吹吹打打快一天,直到天幾乎快暗下來,才收了鑼鼓回去。
本來我以為最大的可能我會死在山神的手下,但到這會我都得要歇氣了,今早村裡的大媽說山神夫人是不能吃人間的汙穢東西,就沒給我吃早餐,我了一天,整整一天都把我困住不讓我,現在趁著那些人回去了,我趕的溜到山神爺的供桌前,就想個山神像前的水果吃。
可還沒等我手去拿,一陣黑風從忽然猛的從外面刮了進來,直接將廟裡點的蠟燭吹黑了一大半!屋裡的線頓時就暗了下來!
廟門大開,廟門外閃著明晃晃的月,一個穿著寬袍大袖服的黑影,從廟門口,風風火火的走了進來……。
是山神。
我原本以為這裡的山神要麼就是年過花甲的老爺子,要麼就是只醜陋的妖怪,但是這男人進來後,我借著昏暗的燭火,卻也看清了他的長相,披散著一頭烏黑的頭發,薄眼,五長得跟個人似得,但好在麥白,菱角分明的臉上散發出一男人的剛之氣。
山神見我正準備供臺上的果子吃,臉上神一愣,不過立馬朝我笑了過來:“我的小娘子是了嗎?”
我特麼心裡頓時就回了一句誰是你小娘子,畢竟我也不是個真的十三歲以下小孩,心裡又點虛,怕被山神看穿我這二十歲老人的份,於是立馬著嗓子喊了一句:“是呀夫君,人家。”
我自己說完這話,都快把我自己給惡心死了,好在這山神男人似乎真的像柳龍庭說的那樣,並分辨不出20與13歲的年級,見我撒,哈哈一笑,手抓了一個橘子剝著,看他上服的和款式,寬襟大廣袖,應該是秦漢時期的,如果這山神真是那個朝代過來的,那他的修為起碼都有兩千年了,柳龍庭再怎麼厲害,也只區區才修煉幾百年啊!
想到這裡,我心裡頓時就慌了,這男人也剝好了橘子,但是卻揚在半空中不給我,笑的天真無邪:“那我把橘子給你吃,等會,你也要給我吃,我想吃了你。”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跟了顧南風三年,周圍的人都說宋知意和顧南風是頂般配的一對,說的人多了,就連宋知意都當了真。 可是後來呀,宋知意才知道,人啊,貴在有自知之明,她沒有,所以她輸得一塌糊塗。
被渣後,虞晚惹上了風流浪蕩的陸家掌權人。陸聞笙對她食髓知味,用盡手段擄獲其芳心。他每晚在她耳邊柔情蜜語。“晚晚,我愛你。”“晚晚,別離開我。”直到後來,虞晚才知道他叫的不是晚晚,而是婉婉。婚禮前一夜,她剪碎了那條給婉婉定製的婚紗,留下鑽戒和離婚協議書。眾人皆知,陸總追妻成魔。後來,在虞晚和其他男人的婚禮上。陸聞笙死死握住虞晚的手腕,亮出他無名指上的指環,“晚晚,你是我妻子,不能和他結婚!”身為花童的小包子跳出來,“你也想當我爹地,先拿一千億!”
【重生,甜寵,馬甲,禁欲,互撩】前世,蘇沐被她所珍視的一家人聯手騙到海邊殘忍殺害,葬身大海。 可她沒想到,那個偏執暴戾的男人竟愛她入骨,不僅替她報了仇,還把她撈回了家,精心打扮,瘋狂殉情。 重生後。 蘇沐再也不會手軟。身着無數耀眼馬甲,遇神殺神,遇佛殺佛,橫掃一大片。 整綠茶,虐渣男。 累了,就轉過身,變身成嬌軟可人的小嬌嬌依偎在那個再也不能辜負的暗夜帝王身邊。 可是…… 誰也沒有告訴她,帝王好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