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很快開始,林蘊哲充滿磁的聲音通過話筒傳遍育館每一個角落,所有人都沉浸在他的歌聲里,伴隨著音樂節拍,輕輕晃著手中的熒棒,一片綠海靜靜翻湧。
譚雪置於一片綠海之中,安靜的並不起眼。
從林蘊哲的第一場演唱會看到現在,大大小小看了五十多場,從最初只有幾百個人的演唱會,到近十萬人的大型演唱會,一轉眼就過去了這麼多年。
而,也從林蘊哲後的人,變了站在他側的人,以及寫進他歌詞里的人。
「雪花落在指~尖——而你在~我心間——」
林蘊哲唱完最後一首歌的最後一句歌詞后,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他清了清嗓子,看向舞臺下方,映著舞臺萬千星的眼眸含著濃濃笑意,開口說道:「剛剛過去的四個小時,是屬於我和每一位朋友的時間。而接下來的時間,我想給我自己,可以嗎?」
聽見林蘊哲這句要搞事的話,臺下的觀眾頓時沸騰了起來,紛紛起鬨。
這場晚會要是有什麼勁彩蛋,那們這場演唱會的門票也太值了吧!更何況,還可以親眼目睹、親參與!
「可以——!!!可——以——!」
舞臺下的呼喊聲響徹整個育館。
林蘊哲滿意地朝著臺下的觀眾笑了笑,抬手讓場面安靜下來。
然後,現場燈熄滅,只留一束落在林蘊哲肩上,他摘下卡在支架上的話筒,披著舞枱燈,起往臺前走了走,先給自己的們鞠了一躬,謝現場「氣氛組」。
譚雪坐在臺下,反應突然有些遲鈍。
林蘊哲這又是哪一出?綵排里本沒有這個環節啊!
他又想給自己加戲?
正想著,譚雪聽見舞臺上的林蘊哲出了聲。
依舊是好聽到耳朵可以懷孕的聲音。
在安靜地陳述時,又平添了一份人心間的沙啞。
「今天是我人生中的第五十二場演唱會,這些年,國國外我在不同城市開了五十二場演唱會,但我印象最深刻的,永遠是我第一場演唱會。」
「不知道現場有沒有朋友參加過我第一場演唱會,那是一個小型演唱會,當時經紀公司給我置辦了一個可以容納兩千人的場地,但那天因為下雨,最後現場只來了五百多位。」
「說實話,當時我有些氣餒,有些失落。人生第一場演唱會,張準備了數月,沒想到最後並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
「我站在舞臺上,有一瞬間很茫然,充滿了自我懷疑。但就在這時,這五百多位里,有一個引起了我的主意。」
「悶熱的夏天,穿著小樹苗的玩偶服,渾綠油油的,在臺下裝我的狂熱,一邊蹦一邊跳。以為我認不出來是誰,以為我看不出來,但其實,我一眼就看出來了。」
「因為長得不夠矮,玩偶服遮不住的大長,出了一截漂亮的小,以及穿在腳上的高跟鞋。是著急忙慌換上玩偶服,從後臺趕到舞臺下,忘記換掉的高跟鞋。」
林蘊哲說到這裏,現場響起了一陣鬨笑聲。
譚雪知道林蘊哲口中的那個人就是自己,臉頰微微發紅,原來他早就看出來了,竟然還裝作不知道,真是……
太會裝了!
現在想來,那天演唱會結束,掉玩偶服回到後臺時,林蘊哲突然和說的那句,「姐姐,你這雙高跟鞋質量好的。」,原來是意有所指啊!
虧當時還說,「你想要?我發鏈接給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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