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貓耳小說 現代言情 千億盛寵:閃婚老公超能干 第1章 嫁給我(1)

《千億盛寵:閃婚老公超能干》 第1章 嫁給我(1)

 奢華氣派的總統套房。

 從門口進來,散落在地毯上的品看起來糜不堪。

 高跟鞋。

 皮帶,男款?領帶、白襯衫。

 床邊,散落著錚亮的意大利定制皮鞋,米黃小禮服,bra,黑西……

 加大的豪華雙人床上。

 睡的子神沉靜、五清純致,若凝脂;海藻般的烏黑發地披在枕頭上,上蓋了條毯子,暴在外如白玉般的圓潤香肩上有幾青紅的淤痕,看起來格外刺眼、曖昧。

 旁睡著一個男人,他的長臂隔著毯子摟住子的腰肢,毯子的一角正好1遮住重要部位,理優大長材絕對是完的黃金比例。

 “唔……”

 夢中,子微蹙著眉嚶嚀了聲,慵懶地翻了個,繼續睡。

 而向來淺眠的男人聽到靜,倏地睜開眼睛,敏銳察覺到邊有人,他猛地坐起來。

 銳利冷眸微瞇,看著旁睡了個陌生子,上盡是歡后留下的印記。

 他如墨的眸子掠過一幾不可見的波,那張如鬼斧神工雕塑的俊卻沒有一,讓人猜不心在想什麼……

 ……

 不知過了多久。

 原本睡的子悠然轉醒,緩緩睜開雙眼,了個懶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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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不經意瞥見床上的男人——“啊!!!”安小兔尖著滾下床。

 “你你你……你是誰?”聲音抖問,用毯子裹住自己,又憤怒又害怕。

 看到床上突然出現了個陌生男人,腦子頓時一片空白,無法思考。

 “唐聿城。”男人聲線冷答道,那俊妖孽的冰冷臉龐不帶一緒。

 “不是……我沒問你……等等我們……我們昨晚沒……”安小兔語無倫次的話被男人打斷:

 “做了。”他冷道。

 安小兔一愣,然后紅了眼眶,噎了幾下,忍著想哭的沖,“你沒什麼病吧?”

 “第一次。”唐聿城冷道,深邃幽暗的眼瞳眸流轉。

 “你……”安小兔怒瞪著他,直接說沒有不就行了,誰想知道他是不是第一次啊。

 目不小心瞥到他下半的蘇醒,蒼白的小臉瞬間紅如染,嚇得連忙移開視線。

 媽呀,那啥也太太太大了吧。

 他能不能把服穿上再說話?

 “我會負責的。”男人又突然丟下一句話。

 “啊?”安小兔反應不過來,一雙亮水潤的眸子呆呆地看著他。

 “和你結婚。”他解答的困,看著呆萌的樣子,如墨的眸子暗了暗。

 “不不不。”安小兔連忙擺著手,忍痛故作瀟灑道,“反正現在約炮、一夜啥的都流行的,大家也都是年人,你心里過意不去就當一場夢,不用對我負責,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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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知道以前是很鄙視約炮、一夜之類的。

 雖然他長得很好看,近乎人神共憤的程度,可才23歲,還沒玩夠呢,計劃是28歲左右結婚的。

 唐聿城聽著的話,不悅地蹙了下眉,風華絕代的冷漠俊掠過一抹冷銳凌厲。

 看了眼時間,口吻很強勢說道,“半個小時后我們去民政局。

 安小兔立刻被他的話氣得‘蹭’地跳起來,致的小臉漲紅,怒聲道,“要去你自己去,本小姐5年都沒有結婚的打算。”

 通常這種況,男人不是急著甩鍋,早就溜得沒影了嗎?

 這男人有病,不按牌出牌。

 “我只是通知你,并非征求你的意見。”唐聿城微微一瞇眼眸,冷聲嚴肅道。

 “你是不是有病啊?我都說了我目前不、打、算、結、婚!!!你想結婚,去找個同樣想結婚的人。”安小兔氣得快要吐了。

 喵的,睡一夜還不夠,還想合法睡一輩子。

 做夢!

 就在兩人僵持不下時。

 門鈴突然響起,安小兔嚇得一溜煙躲了進浴室。

 唐聿城從容不迫找了件浴袍穿上,才走去開門。

 “先生,你要的東西。”一名穿酒店制服的年輕男子將幾個袋子給他。

 “嗯。”男人點了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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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關上門后,他提了兩三個袋子走到浴室門外,敲了下門。

 “服,拿去。”

 安小兔猶豫了幾秒鐘,才提心吊膽打開一點門,拿了東西后立刻把門關上。

 泡在浴缸里,安小兔看著上的淤青,覺得屈辱、委屈、傷心……

 但想哭卻怎麼也哭不出來。

 記得好像昨晚來酒店參加學校舉辦的慶典宴會,校方邀請了一些歷年來捐助學校的名流貴胄,然后喝了些酒,覺有些難,去休息室休息會兒……

 之后發生什麼事,都不記得了。

 ……

 半個小時后。

 安小兔梳洗完畢,忍著兩間的酸痛,裝整齊從浴室走出來。

 看到一個材高大拔,穿著白襯衫黑西的俊男人坐在單人沙發上,修長筆直的雙隨意疊起來,姿態優雅而高貴,全散發著冷漠而尊貴的強大氣場。

 媽呀,哪里來的這麼風華絕代、俊如斯、如神一般的男人。

 安小兔一時看呆了,有些反應不過來。

 直到男人走到面前,說道,“走吧。”

 “你干、干嘛?”眨了眨眸子,呆呆地問。

 “去領證。”

 兩個字,如魔咒般讓安小兔立刻清醒過來,有些不可置信看著他。

 這這這冠楚楚、宛若神祇的男人是剛才那個不穿服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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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說了,我目前不結婚,也不會跟你結婚的。”堅定道。

 雖然他長得非常俊

 但是,腦子進水的傻子才會因為失去子之的一夜,而貿然和一個陌生男人結婚呢。

 “理由。”他問。

 “我還沒玩夠,還沒賺錢買買買,還沒去普羅旺斯、還沒看北極之、沒去黎、柏林……一旦結婚,接著就是生小孩兒,就得在家帶孩子,還要伺候丈夫,想去哪兒都不方便,所以28歲之前我都沒打算結婚。”

 的想法是趁著年輕,該玩就玩,不然結婚了就玩不了。

 因此,才不要那麼早跳婚姻的墳墓。

 “我有有錢有權力好。嫁給我!整個京城你可以橫著走。婚后,千億財產全數上隨你花;孩子生或不生你決定。”

 他冷靜如若,如在戰場談判般,拋出人的閃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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