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奇本不可能跟你說這些!”高又琳突然激地站起來,打斷蔡文佳的話,“我們本沒有這麼做過!你肯定是因為跟張文奇鬧掰……”
“反訴人!”姜芮書投去警告的視線,“注意克制你的緒,現在還沒到你方說話的時候!”
高又琳還想說,被李逸寒拉住,“不要惹法!”
等高又琳閉上,秦聿示意證人繼續說,“那個離職的同事是老板的什麼?”
“槍手。”蔡文佳看了看臉青白的高又琳,“張文奇說老板大部分的創意和故事框架都來自這個同事,現在那人擅自離職,老板能不生氣嗎?所以,老板抄了那個人的作品,回頭再告那個人抄襲,讓人敗名裂。”
“你知道張文奇老板抄襲來的作品什麼嗎?”
“知道。”
“你能說出來嗎?”
“《你是我的好時》。”
秦聿取出一張打印紙,“蔡小姐認為張文奇老板的行為違背底線,勸他換個地方工作,兩人就此事發生過爭執——這是兩人的聊天記錄。”
法庭轟然而。
秦聿向審判席微微頷首,“完畢。”
高又琳從沒想過自己會敗訴,即使在蔡文佳出庭的那一刻,也,沒想到自己,連不能見的都被揭開,渾噩中,覺似乎有什麼在坍塌,整個人從萬丈高樓跌落,渾冰冷,“撒謊……撒謊……假的!都是假的!被原告律師收買了!做偽證!”
“反訴人,請你保持安靜。”姜芮書很久沒有這麼頻繁敲法槌,再次向被告投去警告的視線,“反訴方有異議可以問詢證人,但請注意法庭秩序。”
李逸寒霍然起,“審判長!反訴方有異議!開庭前,被反訴方的律師曾經私下找過證人張文奇,以張文奇的私做要挾,讓其更改證詞,對我當事人不利!反訴方有理由相信,證人林茵也極有可能是被反訴方的脅迫才更改證詞!而證人蔡文佳明顯跟我方證人張文奇有矛盾,有充分的理由和機抹黑張文奇!”
法庭里再次起來,大家都被這一個又一個的轉折給搞蒙了,便是姜芮書也覺得有點頭疼,這兩個律師可真能搞事。敲敲法槌,讓眾人安靜,向被告提問:“反訴方,關于被反訴方脅迫證人,你們可有證據?”
李逸寒噎住。
那天秦聿去找張文奇,將張文奇出軌撞個正著,張文奇本來就沒準備,加上心虛,哪里想得到留下證據,最多只能證明秦聿去找過他。
或許秦聿從一開始就不相信張文奇,甚至在見到張文奇的那一刻,他就開始下這個套,就等著他們鉆進去……
想明白其中關鍵,他扭頭狠狠瞪秦聿。
難道這次,又要敗給這家伙了?
的確要敗訴了,高又琳只有證人證詞,且證人與有利害關系,而簡臻不但有人證,還有證,本案的重點不在于抄襲的事實,而在于究竟是誰抄襲了誰,弄清楚這個事實就可以結案了。
姜芮書跟合議庭稍作商量,宣布擇日宣判,“現在休庭。”
掃了眼法庭,最后目落在秦聿上。
二號證人鄭煒沒有出現,削弱證人的作用,三號證人林茵當庭翻供,給被告反戈一擊,張文奇倒是堅持原證詞,只怕秦聿去見他之后,他還存了當庭坑秦聿一把的心思,但新證人蔡文佳給了他致命一擊。
這一切應該都是秦聿算計好的,每個證人的作用他都做好了安排。
姜芮書不知道這個過程中秦聿是否存在不妥當的行為,沒有證據,不會隨意懷疑,但這不影響加深了對秦聿印象——從京城來的金牌律師,的確很難纏。
秦聿很敏銳,抬頭就捕捉到了的視線。
目冷漠,還是跟不認識一樣。
姜芮書其實一點也不想跟他套,如此,最好。
法一走,法庭里喧囂起來。
簡臻腦海里還回響了法那句“擇日宣判”,有點不敢相信,“我們贏了?”
趙思雨眉開眼笑,“贏了!”
一瞬間,在心頭的巨石搬走了,那種沉郁的覺也消失了,連空氣也變得好,簡臻臉上驚訝的表慢慢變開心,最終變了微笑,眼睛有點發紅,“太好了……”
“恭喜你,簡小姐!以后你可以堂堂正正地說《韶正好》是你的作品,不會再有任何人質疑!”趙思雨真心為高興。
“謝謝,謝謝你,趙律師……”簡臻又是哭又是笑,看到旁邊收拾東西的秦聿,站起來深深地鞠了一躬,“謝謝你,秦律師,謝謝你們……”
這場司打得不容易,因為的瞞,一度讓秦聿陷被。
其實他有更簡單的取勝辦法,只要公開《韶正好》是親經歷改編,只要證明當年的事真實發生過,就可以證明《韶正好》是屬于的。
可是他沒有這麼做。
他知道了的,又保守了的,這讓有一種牢不可破的安全,神奇地,在這一刻不再害怕被人知曉那段不堪回首的經歷,就好像,好像有了人保護自己。
秦律師,真是那種很可靠的人……
“職責所在。”秦聿淡淡說了句,半點看不出打贏司的興。
趙思雨激得不行,鼓簡臻,“外面還有你的讀者,我們去把這個消息告訴他們吧!”
“嗯嗯!”想起頂著全網黑支持的讀者,簡臻心里十分,馬上答應了趙思雨的提議。
外面有記者,秦聿對記者這種生沒有好,沒跟們一起出去,轉道去了趟洗手間。
“秦律師……”幽幽的聲音突然從旁邊傳來,秦聿抬頭,就見李逸寒森森地看著他,眼里飄著一團鬼火似的,很好地詮釋了什麼“仇人見面分外眼紅”。
不過秦聿完全沒覺得他夠格當仇人。
律師這個行業,雙方見面大多立場對立,不過立場對立,只是雇主不同,并不意味著要結仇,很多律師下了法庭私下還是朋友,不然打個司就結個仇,豈不是要整個行業的同行都是仇人?
他是商界數一數二的大人物,眾人皆怕他,隻有少數人知道,沈大佬他……怕老婆! 沈大佬二十八歲以前,對女人嗤之以鼻,認為她們不過是無能,麻煩又虛偽的低等生物。 哪想一朝失策,他被低等生物鑽了空子,心被拐走了。 後來的一次晚宴上,助理遞來不小心摁下擴音的電話,裡麵傳來小女人奶兇的聲音,「壞蛋,你再不早點回家陪我,我就不要你了!」 沈大佬變了臉色,立即起身往外走,並且憤怒的威脅:「林南薰,再敢說不要我試試,真以為我捨不得收拾你?」 一個小時之後,家中臥室,小女人嘟囔著將另外一隻腳也塞進他的懷裡。 「這隻腳也酸。」 沈大佬麵不改色的接過她的腳丫子,一邊伸手揉著,一邊冷哼的問她。 「還敢說不要我?」 她笑了笑,然後乖乖的應了一聲:「敢。」 沈大佬:「……」 多年後,終於有人大著膽子問沈大佬,沈太太如此嬌軟,到底怕她什麼? 「怕她流淚,怕她受傷,更……怕她真不要我了。」正在給孩子換尿布的沈大佬語重心長的
前世,喬金靈臨死前才知道爸爸死在閨蜜王曉嬌之手! 玉石俱焚,她一朝重生在85年,那年她6歲,還來得及救爸爸...... 這一次,她不再輕信,該打的打,該懟的懟。 福星錦鯉體質,接觸她的人都幸運起來。 而且一個不留神,她就幫著全家走向人生巔峰,當富二代不香嘛? 只是小時候認識的小男孩,長大后老是纏著她。 清泠儒雅的外交官宋益善,指著額頭的疤,輕聲對她說道:“你小時候打的,毀容了,你得負責。 ”
【重生+雙潔+偽禁忌+追妻火葬場】和名義上的小叔宮沉一夜荒唐后,林知意承受了八年的折磨。當她抱著女兒的骨灰自殺時,宮沉卻在為白月光的兒子舉辦盛大的生日宴會。再次睜眼,重活一世的她,決心讓宮沉付出代價!前世,她鄭重解釋,宮沉說她下藥爬床居心叵測,這一世,她就當眾和他劃清界限!前世,白月光剽竊她作品,宮沉說她嫉妒成性,這一世,她就腳踩白月光站上領獎臺!前世,她被誣陷針對,宮沉偏心袒護白月光,這一世,她就狂扇白月光的臉!宮沉總以為林知意會一如既往的深愛他。可當林知意頭也不回離開時,他卻徹底慌了。不可一世的宮沉紅著眼拉住她:“知意,別不要我,帶我一起走好嗎?”
大雨滂沱的夜晚,奚漫無助地蹲在奚家門口。 一把雨傘遮在她頭頂,沈溫清雋斯文,極盡溫柔地衝她伸出手:“漫漫不哭,三哥來接你回家。” 從此她被沈溫養在身邊,寵若珍寶。所有人都覺得,他們倆感情穩定,遲早結婚。 有次奚漫陪沈溫參加好友的婚禮,宴席上,朋友調侃:“沈溫,你和奚漫打算什麼時候結婚?” 沈溫喝着酒,漫不經心:“別胡說,我把漫漫當妹妹。” 奚漫扯出一抹得體的笑:“大家別誤會,我和三哥是兄妹情。” 她知道,沈溫的前女友要從國外回來了,他們很快會結婚。 宴席沒結束,奚漫中途離開。她默默收拾行李,搬離沈家。 晚上沈溫回家,看着空空蕩蕩的屋子裏再無半點奚漫的痕跡,他的心突然跟着空了。 —— 奚漫搬進了沈溫的死對頭簡灼白家。 簡家門口,她看向眼前桀驁冷痞的男人:“你說過,只要我搬進來,你就幫他做成那筆生意。” 簡灼白舌尖抵了下後槽牙,臉上情緒不明:“就這麼在意他,什麼都願意爲他做?” 奚漫不說話。 沈溫養她七年,這是她爲他做的最後一件事,從此恩怨兩清,互不相欠。 那時的奚漫根本想不到,她會因爲和簡灼白的這場約定,把自己的心完完全全丟在這裏。 —— 兄弟們連着好幾天沒見過簡灼白了,一起去他家裏找他。 客廳沙發上,簡灼白罕見地抵着位美人,他被嫉妒染紅了眼:“沈溫這樣抱過你沒有?” 奚漫輕輕搖頭。 “親過你沒有?” “沒有。”奚漫黏人地勾住他的脖子,“怎麼親,你教教我?” 衆兄弟:“!!!” 這不是沈溫家裏丟了的那隻小白兔嗎?外面沈溫找她都找瘋了,怎麼被灼哥藏在這兒??? ——後來奚漫才知道,她被沈溫從奚家門口接走的那個晚上,簡灼白也去了。 說起那晚,男人自嘲地笑,漆黑瞳底浸滿失意。 他凝神看着窗外的雨,聲音輕得幾乎要聽不見:“可惜,晚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