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敏銳的察覺到了那種的覺。頭發沒有神經,他也穿著厚厚的,但我卻真實的到了悸。他上有淡淡的煙草氣味,還有一隻屬於他的若有若無的男香,我輕輕的深吸一口。這樣的味道,直達肺底,沁心田,儲存在記憶裏好了。
我要走了,不再多做留,我要做那種灑爽快主離開的子,這樣日後,他才能記住我的好。
來到客廳,我徑直去向門,東霖跟著我走了出來。
“現在就要走嗎?”他顯然有點吃驚。
一般我會呆到晚上,有時候還會再過一夜。
“嗯,今天商場在搞促銷活,下午我必須去巡場。”
四年以前,我就離開了出版社。現在的我是A市一家大型商場的裝部樓麵主管。其實商場沒有一天不在促銷,今天我也不用去,到我休息。
“要不要我送你?”他看著我手裏的帆布包。
“不用了,一堵車,來回又要耽擱兩三個小時,你還是忙你的標書吧。我打個車,是一樣的。”說話的時間,我在門口已經穿好了鞋。
手按在門上,我回頭看了一眼東霖,他站在客廳中央,也在著我,眸幽深邃遠。我的異樣,他一定有所察覺,但我不說,他也就不會追問,我們一直這樣禮貌的相著。
目撞上,我們對視了三秒,兩雙理智克製的眼,兩顆不會越界的心,絕對不會攃出任何走火的煙花。
轉,出門,輕輕一帶,一串流水般的作,“嘎達”一聲,門在我後輕輕的攏上。
就這樣隔開了,東霖和我,他在裏麵,我在外麵,中間是扇難以穿越的厚重的鐵門。
比門更難穿越的,或許,是心中那堵無影的牆。
在門口站了幾秒我才離開。
下周,我不會再來,下下周,也不會再來,以後,大約都不會再來了。
放棄,原來這麽簡單,隻要出一步,越過一道門,就可以做到。
即使,曾經堅持了那麽久。
一個小時後,我回到了城南自己的家。
它很小,不足六十平方,但應該算是我真正的家了。以前我都是租房住的,可它不是,它是我買下來的。首付五萬,每月還貸一千二,三十六年以後,它將百分之百的歸屬於我。
這似乎是現代獨立自主的一個標誌。
不依賴男人,構築自己的私有空間,結婚的時候,隻嫁自己,不嫁房子。防的就是有一天,無論是因為了解,或是不了解,導致被迫與某個男人分手的話,依然可以有個自己的去。
可也許這是人缺乏安全需要自我保護的一個基本手段。
房子是最真實的,也是永遠不會背叛自己的,比起男人,它來的牢靠。
東霖不知道我買了這個房子,不是我想瞞,而是他本無需知道。我住的房子,無論是買的,還是租的,對他來說都一樣。他不會關心,也就不會過問,更不會想來看一看。
所以我也就不說。
甚至,他連我這新裝的座機號碼都不知道。
有時候我也不是沒有反思,懷疑造這一切的原因在於自己,因為我從來沒有讓他等待過,尋找過。
我們已經形這樣的相模式,我給他打電話,我去找他,我準時的出現在他的麵前,即使去不了,我也會預先通知他。
一直是我在等他。
他甚至無需回頭,隻要過來,我就在他的邊。
其實我明白,因為這樣,我的存在才被忽視了吧。
但我也從沒試圖在他的心裏證明一下自己的存在,也許是不敢,也許,是覺得無聊。畢竟,我早已過了青春可以肆意泛濫的二十歲。
進門把帆布包一仍,了外我就躺在了床上。昨夜有點失眠,早上又起的很早,仿佛很困,但是又清醒的知道自己會睡不著。
莎莎的聲音猶在耳邊響著:“陳玉,我離婚了。”恍如一聲終場哨聲,遊戲結束,我出局了。
對著天花板看了一會,我拿起手機,撥了個號碼。
電話一通,立即有人接起:“今天是禮拜天,你不是應該在陸東霖哪裏嗎?怎麽想到給我打電話了?”
我不客氣的吼過去:“你煩不煩?什麽時候可以不這麽婆?”
話筒裏的男聲一下蔫了:“好好好!說吧,找我什麽事?”
我猶豫一下,語氣也和下來:“沒什麽事,就找你聊聊天。”
那邊靜音了三秒,似乎他在思考,然後又傳來聲音:“一聽你口氣,就知道你有事,別遮遮掩掩的,趕說吧。”
我舉著手機停頓了一下:“莎莎要回國了,趕回來參加T大的百年校慶。”
“嗯……那好啊,你們倆可以好好聚聚了。”
“……離婚了,這次回來以後大概不會再出去了。”
電話裏半天沒聲音。
“謝。”我電話那邊的人。
“嗯。”他應一聲。
“幹嗎不說話?”
“我在等你說。”
“校慶的時候你陪我一起去。”
隔了一會他才回答:“好吧,反正是老同學,陪誰都是陪,到時我來接你。”
我“嗯”一聲,掛斷了電話。轉個,閉上眼,蒙著被子開始睡覺。
睡吧,睡著了也許可以做個白日夢,夢裏會有花開,會有白雲朵朵,會有彩蝶翩翩。
醒來之後,所有的一切,都會變得好起來的。
祈禱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一兩個異朋友,可以向他傾訴苦惱,把對男朋友或者老公的不滿發泄給他,和他探討人間不方便涉及的話題。仿佛同般的相,卻不會有心的覺。
反正,我有一個這樣的朋友,就是謝。
我們是大學同學,他,莎莎,我,同窗四年,建立了比海還要深,比天還要高的革命純真友誼。
班裏男同學很多,可我唯獨和他最投緣。當然,這個緣,是絕緣的緣,我們之間不來電。至,我是從未對他走過一次火。
那時,莎莎總是公主似的走在我邊,而我卻永遠頂著一張紅撲撲的蘋果臉,像男孩子似的,到哪都大聲的笑,大聲的喧嘩。因此,所有慕莎莎的男生都深刻的銘記住我,他們都喜歡和我打道,但最後,毫不例外的都是讓我幫他們去追求莎莎。
在東霖出現以前,一直是這種詭異的狀態。
為此我很沮喪,在又一次當了向莎莎傳遞書的信鴿以後,我向謝傾訴了我的苦惱。
“那是他們不識貨,你看你長的多健康,像個男人婆一樣,一看就很耐用的的樣子。”他這樣說。!思!兔!在!線!閱!讀!
我撲過去就敲他腦門,當然敲不到,他比我高一個頭,一閃,就避開了。
我隻能咬牙切齒的反相譏:“你長的多好看啊,水靈靈的,我要是個男人,長你這樣,我說什麽也要去做個變手!”
他用很傷的眼神看著我。
其實他行事做派一點也不人,人也很高大,毀了他男子氣概的,是他一張比人還要致的麵龐。為此,大學四年,他被我整整欺了八個學期。
莎莎一直說,陳玉,你和謝應該換個別,你當男的,他當的,那樣,你就不舍得欺負一個漂亮的人了。
我很不屑的說,切,那多沒勁,還是現在這樣好。然後我轉,仰起臉,問,謝,你說對嗎?
他總是抿住薄薄的,斜著眼,睨著我。
直到今天,他還在被我欺負,當然沒以前那麽誇張,那麽骨。原因,或許是由於我長大了,變得有點含蓄,有點人,然後,就跟著失去了從前那樣無知的笑,無知的。即使我那樣懷念它們,卻也再找不回來,天真,就這樣隨著和世俗泯滅了。一去不回頭,就像我的青春,我的十八。
T大的百年校慶到了,剛好是下一個周末。很多小有就的校友從外地趕了過來,本市的,即使碌碌無為,也要去湊熱鬧,譬如我。
校慶的活很多,有演出,演講,各種各樣的聚會,我要參加的,是本院係的晚餐聚會,會見到很多許久不見的麵孔,想想也知道,場麵一定很熱烈。
謝來接我的時候,我還在為穿那套服猶豫不決。我有好幾個選擇,穩重的,裝青春的,瀟灑中的,淑婉約的。因為管著A市著名商場的裝部,這兩年,我唯一不缺的,大約就是服。
他坐在沙發上,看我拿著一套套的服在他麵前比劃。
“哪套好?”我問他。
我信任他的眼。他畢業以後,就接手了父母手裏的服裝廠,幾年下來,就把一家專做外加工的小廠,盤了全國赫赫有名的裝大品牌。各地的大中城市,包括香港,都有他的服裝專賣店。我被現在這家商場聘用,當初就是源於他的推薦。
“你已經很會穿服了,像你平時一樣穿就好了,幹嗎那麽張?”他眼裏似乎有點不屑。他長著一對漂亮的丹眼,此時,這雙眼睛卻像能夠悉我的靈魂,我所有暗的,不齒道與人聽的私,都在他的眼中昭然被揭示。
是的,我很張,因為我會見到莎莎,而且,很有可能,我會和莎莎一起站在東霖的麵前。
就算上不承認,我心裏,卻水一般明。我不想輸莎莎太遠,即使決定放棄東霖,即使明知莎莎就像盈盈一滿月,無論在哪,都是皎潔生輝,最亮的那個,我還是想站在旁邊,能夠被東霖看見。
哪怕多一眼,也是好的。
被謝看穿心思,我有點不爽,兩眼睨著他,他也看著我,不作聲。手機鈴聲打破了沉寂,是莎莎的號碼,昨天一回國,就馬上買了一個手機號,第一個電話,就打給了我。
“你怎麽還沒來?我早就在夢湖了。”電話裏說著。
夢湖是T大旁邊的一個著名酒店,它就像T大的後花園,T大師生是這裏的常客,大小聚會都喜歡在這舉行。
“我就到,來的人多嗎?”才剛過五點,聚餐時間是六點。可也許是對的,聚餐隻是形式,相聚才是真的。畢業以後,莎莎一直在國外,這是第一次參加這種聚會,因此才激吧。
“好多麵孔。”忽然頓一下,“陳玉……我見到東霖了,他們藝學院也在夢湖酒店聚餐。”
我的心頓時像被一雙無形的手了一把,明知會痛,築了堅的殼,可還是被擊碎了。早知他們會遇見的,不是嗎?
“噢……你們說話了嗎?”我知道自己是沒話找話說,他們怎麽可能不說話,莎莎就是為了他回來的。
“說了,我問他是不是一個人來的,他說是。然後我要了他的電話,也把自己的電話給了他。”
我隻是聽著,話筒裏靜悄悄的,忽然又我一聲:
權傾京城的太子爺,竟然是時桑榆的金主?!全京城都知道時桑榆心狠手辣,曾因為謀殺親妹未遂坐牢四年;上流圈子都知道時桑榆不知廉恥,與妹妹的未婚夫糾纏不清。時桑榆最出名的是不知好歹,榮寵之時,她仍流連於各色男人之間。所有人都等著她失寵出醜,然而。太子爺卻對她寵愛更甚。五年之後,時桑榆被男人抵在墻角,她冷笑:“太子爺,我們早就分手了。”墻角一個軟萌的小團子撇嘴:“麻麻,你有問過我的意思嗎?”
溫南書愛了裴煜十二年,這十二年,溫南書把裴煜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把一顆真心全踩在腳底下愛他。 他們結婚五年,溫南書在家里做一個聽話溫順的妻子,忍受裴家繼母刁難,裴煜在外面玩的花天酒地,情人猶如走馬觀花。 那夜裴煜不顧他的反抗強上了他,溫南書肋下手術刀口裂開,隔天裴母當著一眾貴婦牌友團的面羞辱他是個不會下蛋的雞,出門又不知被哪個小五小六找上門宣戰,手里滾燙的咖啡潑了他滿頭滿臉。 溫南書累了,一紙離婚協議書擺在裴煜眼前, ——“裴煜,我們離婚吧。” 裴煜起先很不屑,后來,他慌了。 #論離婚以后每個野男人都對我老婆虎視眈眈怎麼辦?! 離婚以后,溫南書在娛樂圈一炮而紅,成為炙手可熱的璀璨大明星 某夜一條空降熱搜爆了!!! 【新晉神顏溫.影帝在地下車庫疑似與其背后豪門金主深夜吵架爭執?!】 在**的視頻里,頭戴鴨舌帽的溫.影帝全程冷漠臉,“背后金主”小心翼翼想去拉他的手又沒拉上,背影可可憐憐,低著頭挨訓。 據前線**狗仔不可思議臉回憶:“…好像是裴氏的太子爺?!但我真的聽見那個男一直追著說,…老婆我錯了?!” 封面人物溫南書,禁二用二改。
慘遭姐姐和未婚夫背叛,安以沫被算計跟陌生男人共度一夜,生下兒子,受儘屈辱,她努力賺錢養家,讓孩子爹在家帶娃。本以為他隻是個小白臉,殊不知自己嫁的就是Boss大人。從此,有頂級護妻狂魔護航,她虐儘渣渣,步步高昇,備受老公寵愛,愛情、事業雙豐收……
【先婚後愛】【雙潔甜寵】【追妻火葬場葬得死死的】南城人人皆知,沈讓有個漂亮溫順的未婚妻,笑起來眉眼彎彎,嗓音輕軟,好脾氣到似乎任搓扁圓。最重要的是,她愛他三年,高高仰望。沈讓曾經也這麽以為,因此即便出軌被她撞破,仍哄得漫不經心:“別鬧,這樣很廉價。”直到出差回來,一紙喜帖送進沈家。簪花小楷娟秀熟悉,“宋酥酥”旁邊挨著的卻是“謝卿淮”三字。-家宴上,沈讓摟著新女友喝得酩酊大醉,無意在走廊瞧見那抹熟悉身影。他跌跌撞撞,衝出房門,拽住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卑微如塵埃:“酥酥,跟我回家,跟我回家好不好?”哪知她身側男人清冷矜貴,一腳將他踹翻,垂眸時眼底占有欲翻湧:“我親手養大的,誰都搶不走。”-避雷:1.每個角色都有缺點,包括男女主,不是完美人設。2.男主單相思拉長線,酥寶比較遲鈍別扭,不喜勿噴求求。
溫錦被抱錯二十年後終於找到了親生父母,原以爲親生父母接她回去團聚,結果只是接她回去代替假千金嫁給植物人,原因是,假千金太優秀,值得更好的。 後來溫錦發現植物人老公不僅身體倍棒,還是她要找的人。 再後來……假千金要找的神醫是她,崇拜的偶像是她,叩拜的師門也是她…… 植物人老公把她抵在門後,紅着眼說:老婆,我要配不上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