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和江暮平空去了趟攝影館。
攝影館業務繁忙的,能看到不出雙對的同伴在咨詢拍照的事,大多都是很年輕的面孔。這家攝影館是本市為數不多的專門為男同伴拍攝結婚照的攝影館,名氣很大,約拍需要提前預約。
江暮平提前打了電話,到點大廳便有人準時出來接應:“江先生嗎?”
“是的。”
“請隨我來。”
店員把他們領到了接待室,里面還有另一對年輕人,面相青,看到江暮平他們從外面進來的時候,其中一個人還朝他們靦腆地笑了笑。
店員把樣板相冊拿給他們,“這些是我們店里推出的一些主題套餐,兩位看一下喜歡哪種風格的。”
江暮平示意店員把相冊給巖。
巖訥訥地接下,他第一次結婚,沒什麼經驗,毫無頭緒,便問店員:“你有什麼推薦的嗎?”
“一般呢正裝照都是必選的,然后再選三四套自己喜歡的風格,當然了,最終還是看您喜歡哪種,我們說的都是參考的意見,您可以先看看相冊里的照片。”
巖翻開一頁,是在水底下拍的照片。
店員解釋道:“因為現在是冬季,所以水下主題的拍攝我們這邊暫時不接,這個一般都是夏季的時候拍的,如果您喜歡這種風格的,可以再等幾個月。”
巖搖搖頭。
他不喜歡這種風格的,孩子穿著婚紗輕如燕地飄在水下是很唯,換兩個大老爺們估計就狼狽。
這家攝影館的拍攝風格特鮮明,傳統的結婚照追求唯和意境,而這家攝影館似乎更注重表達個。
巖是紋師,學過,紋這麼多年有很深的藝功底,他的眼有些挑剔,默默pass掉了很多風格的套餐。
有一款街頭風的主題倒是讓他眼前一亮,但是他怕江暮平不喜歡。
太野,是那種離經叛道的調調,不符合江教授高貴文雅的氣質和他人民教師的份。
巖在街頭風的那部分多看了兩眼,江暮平立刻就察覺到了,他低聲問道:“喜歡這個?”
巖點了點頭。
江暮平嗯了一聲:“繼續看。”
“你也看看。”巖把相冊給他。
“我聽你的。”
其實看了那麼多,江暮平就中意穿正裝的那一套,最規矩最傳統,但也最深得他心。
翻到一組校園風的,巖匆匆地翻過,江暮平忽然手,食指抵在相冊上,打斷了他的作。
“往前翻一下。”江暮平說。
巖往前翻了兩頁,映眼簾的是一組清新明快的校園風照片。
“這個可的。”江暮平評價道。
巖笑了一下:“咱們穿校服不是裝麼。”
“你本來就長得顯小。”江暮平漫不經心地說,目在那組照片上掃了幾眼,他記得二十年前的校服款式還沒這麼時髦,也沒這照片里的這麼巧。
“這一套也是我們店里很歡迎的主題,旁邊那兩位先生就選了這一套。”
巖轉頭看了一眼。
旁邊那兩位才是真,后來人家跟巖他們主聊了兩句,巖才知道人家連大學都還沒畢業,剛滿法定結婚年齡就去領證了,又閃婚,又婚。
他們看起來很相,十分自然地表達親,意見不一致的時候也會爭得面紅耳赤。
巖跟江暮平沒有那麼親,或許是因為他們并不那麼相,但是現在這樣互相尊重的相方式巖也很喜歡。
“你喜歡這個主題嗎?”江暮平問巖。
其實巖沒有那麼喜歡,但江暮平喜歡,于是他看了幾眼,便又覺得穿著校服拍照好像也沒有那麼恥。
“喜歡的。”巖回答說。
江暮平注視著他的眼睛,眼里有淺淺的笑意,“是不是騙我。”
巖沒有騙他,但巖故意說:“那你還問我吶。”
“你選一套,我選一套,很公平。”
“沒想到江教授喜歡這種風格的。”
江暮平若無其事地嗯了一聲:“我喜歡裝。”
巖忍不住,偏過頭笑了好一會。
他們就選了三套,拍結婚照是個麻煩事,需要調很多人,化妝師、服裝師、攝影師、燈師一堆人,而且也不是一天就能拍完的。
江暮平平時要上課,所以他們決定三個周末的時間去拍結婚照。
第一個周末拍的是外景,街頭風格的,江暮平和巖一大早就被攝影館的工作人員集結到了店里,化了妝,換了服,然后坐車前往拍攝地。
拍攝地是一條街頭風濃重的巷子,街道兩旁都是廢棄的店面,墻面墻漆剝落,生銹的卷簾門上涂滿了涂。不知道這里是人工打造的拍攝地,還是以前留下來的老街,很多店鋪門口掛著延到街面上的天門牌,門牌上寫的都是繁字,有種香港老街的韻味。
巖有些好奇,問攝影師:“師傅,這邊是搭出來的景,還是真的老街?”
攝影師邊調試設備邊說:“以前是條老街,后來這邊征地拆遷,能搬的全都搬走了,不過后來也不知道怎麼一直沒人過來拆,時間久了,這里就廢了。
天氣寒冷,攝影師朝手心哈了兩口氣,拿起相機招呼道:“咱趕著吧,爭取早點結束。”
大冷天穿夏裝拍照實在遭罪,好在今天明,照在上的時候也有一些暖意。
巖和江暮平下了大,他們里面穿了街頭風的寬松T恤。
江暮平看了眼巖。
不得不說,巖確實很適合這種風格,短短的發茬,的面孔,既有年,又不失野。
如果巖有花臂,這種野的覺或許會更強烈。
可是他上干干凈凈,眼可見的地方連個疤都沒有。
江暮平忽然問巖:“你上怎麼一個紋都沒有。”
巖愣了一下,茫然道:“怎麼了?”
“你這一跟花臂搭的。”
巖沒想到江暮平斯斯文文一個教授品味竟然這麼狂野,他笑得眼睛微彎,說:“我不喜歡那個,太夸張了。”巖說話的時候里哈出白氣,他看了眼江暮平,低聲說:“我上有紋的。”
江暮平記得。
他問:“是在上嗎。”
擁有腦域異能,有喪尸病毒抗體,甚至能操縱喪尸,洛飲冰本該是末世中的人生贏家,卻被人束縛囚禁了三年,慘遭人體實驗,生不如死。 爆體而亡后,他自深淵歸來,重生回兩年半前。 他依舊被捆綁在束縛衣中不能動彈,看著周圍熟悉景象,洛飲冰雙眸微斂,神情冷淡而陰郁。 重生的第二天,他操縱喪尸攻破前世禁錮他三年的實驗室,漫步在喪尸群中,他找出一個筆記本,寫了一篇簡明扼要只有三句話的末世生存指南。 第一條:“復仇曾背叛自己、折磨自己的所有人。” 第二條:“報答前世救出自己的紀初。” 第三條:“確定自己究竟想做救世主還是喪尸皇。” 很久以后,早就完成前兩條內容的洛飲冰拿出筆記本,皺著眉頭劃掉第三條,改成了一個問句: “我本應成為一名厭世病嬌,誰把我寵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他身后,紀初淡淡一笑,放下手中骨瓷盤,喚他:“先生,我剛烤好的點心。” 厭世病嬌翻譯為: 蒼白病弱,懶散淡漠,有需要時碾壓全場,沒必要時家養嬌氣包,紀小初我膝蓋疼過來抱我走。 路人:得知那個漂漂亮亮的喜歡偽裝成普通人的病弱青年是當世最強異能者兼最強喪尸,我們也很幻滅啊! 攻視角:你是萬物之主,你是世界之王,你是我至死追尋的信仰。 食用指南: 1.末世重生文,有異能,攻受都是掛,賊蘇賊爽賊甜 2.主受,攻寵受,紀初×洛飲冰
他殘暴冷血卻愛他成殤,打斷了他的腿給他注射**只爲留他一生.他被他逼向絕望,不愛卻逃不了他的束縛,最終被他折磨的身心俱滅.何爲守護他不懂,突然失去他的身影,他心急如焚,恍如掉進無邊黑暗.當魂牽夢縈的他重生,他卻因無知將愛化成絕殤.將愛已成絕路,他才溫柔的吻著他.幕幕,讓我再愛你一次.肖燼嚴,除非我死.
何奕死後穿進了一本書裡,成為了給殘疾大佬沖喜的男妻。 他曾經是自閉症患者,穿書後雖然換了一個健康的身體,心智卻達不到正常成年人的水平,眾人以為他是撞到腦袋變傻了,只有他自己覺得自己變聰明了。 商家長孫商景晤是眾所周知的商業奇才,年輕有為長相英俊,雖然身體不好雙腿殘疾,而且性格暴戾行事狠辣,還是有很多男男女女排著隊想成為他的身邊人,這麼多年卻沒一個人能近得了他的身。 誰都沒想到他會突然娶了個男人,雖說是沖喜,可那人不僅是個上不得檯面的私生子,還是個傻子,除了長得好看簡直一無是處,怎麼看都配不上商景晤。 於是眾人開始盼著商景晤跟那個傻子離婚,盼來盼去他們不僅沒離婚,反而感情越來越好了,後來還生了個孩子。 眾人:? ? ?